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夫妻离婚子女若不满两周岁随母亲生活更好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1年前 (2025-02-09)以案说法485
一对青年男女通过网络相识后决定结婚,双方约定走亲访友相互协助、财产债务各自独立,还约定将来要生育两个小孩、如果离婚一人一个。之后,二人不仅办了婚礼,还借助试管技术生育了一个孩子。然而,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往往难以长久,结婚刚满一年,女方便坚决要求离婚。近日,潼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支持了女…

一对青年男女通过网络相识后决定结婚,双方约定走亲访友相互协助、财产债务各自独立,还约定将来要生育两个小孩、如果离婚一人一个。之后,二人不仅办了婚礼,还借助试管技术生育了一个孩子。然而,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往往难以长久,结婚刚满一年,女方便坚决要求离婚。近日,潼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支持了女方的离婚请求,裁判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归女方抚养,彩礼返还一半。

案情:

男女双方缔结名义婚姻

婚后合法生育试管婴儿

2023年初,兰某(男)与吕某(女)通过网络相识。为应对父母催婚,二人决定结婚,但约定双方仅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二人为此签订了《婚前协议》,约定“婚后采取分别财产制,若离婚,第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第二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之后,兰某向吕某支付彩礼68880元,双方于同年5月办理结婚登记。

婚后,二人遵照协议对彼此的生活互不干涉。今年4月,二人在合法医疗机构通过试管技术生育孩子兰小某。今年7月,吕某起诉到潼南区法院,要求离婚,并直接抚养兰小某。兰某应诉后提出,即便双方离婚,按照之前签订的《婚前协议》,第一个小孩应由男方抚养。且二人并无夫妻之实,女方应退还全部彩礼。

判决:

婚后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准予离婚酌情返还彩礼

潼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草率结婚,婚后仍未建立夫妻感情,准予离婚。由于子女尚不满两周岁,仍处于哺乳期,依法应由女方抚养,男方需按月支付抚养费;二人名为夫妻,但婚后生活不同于通常理解下的共同生活,彩礼可酌情返还,遂判决支持了女方离婚及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一并判令女方退还一半的彩礼。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孩子两岁前由母亲抚养

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本案主审法官认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人民法院确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重要考量。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多数还在哺乳期,这个阶段的孩子由母亲直接以母乳喂养更为有利。即使未采取母乳喂养,子女因年龄幼小,对母亲的生理、心理的依赖性更强,母亲也能更多地给予孩子体贴和照顾。

婚姻不是儿戏,孩子更不是物品,通过《婚前协议》的形式确定将来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本来就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应作否定性评价。本案中,兰小某出生才几个月,需要母亲哺乳和照顾,吕某并无不宜抚养子女的不利情形,双方在签订《婚前协议》时并未顾及这一客观实际,不能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凭据。当然,抚养权确定后,仍可依法变更。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如出现对孩子不利的情况,或者孩子在八周岁以上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等特定情形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者通过诉讼变更抚养关系。

记者 唐孝忠

来源: 重庆法治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ycbjs.com/?id=78

分享给朋友:

“夫妻离婚子女若不满两周岁随母亲生活更好” 的相关文章

离异后行使探视权受阻 法院调解化纠纷

探望不随自己生活的子女是人之常情,也是不少离异家庭实现亲子互动的方式。探望权到底该如何行使?哪种方式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近日,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

男主播一声“干妈” 独居老人五十五万被骗

通讯员 潘颖 记者 徐荔“妈妈,我想你”“妈妈,我从来不偷不抢不骗,等我好了,我一定好好赚钱养你,你永远是我妈妈”……你以为这是孝子“告白”报答母恩?实则却是不法分子为骗钱发出的糖衣炮弹。已过退休年纪的高阿姨就被“阳光积极却命运多舛”的“干儿子”迷惑,为了帮他,高阿姨把大把退休金都给了他……直播间认…

离婚后,孩子就读私立高中的高昂学费谁承担?

夫妻离婚时约定孩子教育费由父亲承担,孩子在高中时选择在私立高中就读,高昂的教育费是否继续由男方一人承担?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认定夫妻双方在决定孩子教育事务上均存在责任,为保障临近高考的未成年子女的切身利益,认定由夫妻双方按比例承担教育费。 2015年6月,李某与…

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近日,隆德县法院沙塘法庭受理一起妻子起诉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帮助妻子追回了夫妻共同财产。 原告谢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郭某与被告高某在酒吧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多次出入私密场所。在交往期间,郭某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微…

“彩礼返还”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心结

“彩礼返还”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心结

首次离婚调解窘境2022年年末,小栓第一次来到双河人民法庭,起诉要求与妻子李美丽(化名)离婚。小栓说其实自己并不想离婚,其与妻子系前后院的邻居,两人身体都不好,自己的父亲和美丽的母亲一同撮合,双方才在一起。自己的身体不好,这两年父亲养羊又不赚钱,靠向亲戚、朋友借了二十万元彩礼,才结成的婚,可是两人结…

湖北省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湖北省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家,是岁月深处最温暖的港湾,亲情则是港湾里永不熄灭的灯塔。当婚姻的波折、成长的困境与法律的边界相遇,如何用规则守护温情,以法治传递人性之光?在时光长河中,母亲和孩童是家庭的核心,承载着温暖与希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每年这个时候,湖北法院都发布一批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