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时空

男子拿出录音拒与六姐妹共分父母遗产 法院:录音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而无效,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分配

        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继承纠纷案,判决案涉七兄妹依照法定继承分配父母遗留的109万元遗产。 程龙(化名)与李丽(化名)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六女一子。程龙与李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建一幢三层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程龙名下。2023…

        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继承纠纷案,判决案涉七兄妹依照法定继承分配父母遗留的109万元遗产。

  程龙(化名)与李丽(化名)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六女一子。程龙与李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建一幢三层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程龙名下。2023年3月,程龙将前述房产以110万元的价格(其中1万元系中介费用,由程龙儿子支付)转让给案外人,并在当月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售房款109万元存放在其儿媳的银行账户上。李丽与程龙先后于2022年12月、2023年5月去世。

  程龙与李丽的六个女儿主张,其父母已先后去世,故售房款109万元应系程龙的遗产,六女一子应均等分配。六个女儿共同向法院起诉,要求程龙儿子分别向六人各支付售房款的七分之一。

  程龙儿子认为,案涉房产系由自己和程龙共同建设形成的家庭共有财产。在案涉房产出售后,程龙就已明确表示将售房款赠与孙女,故109万元不属于遗产,无需另行处分。程龙儿子提交了一份程龙的录音予以证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房产系程龙与李丽生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售房款109万元应属于程龙与李丽的遗产。程龙儿子主张程龙生前已将案涉房产赠与孙女并提供录音为证,但该录音无法证明程龙具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且该录音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对录音录像遗嘱形式要件的规定,应属无效遗嘱,故本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一女儿因患有小儿麻痹(瘫痪)综合征,生活无法自理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多分;程龙儿子和另一女儿对被继承人程龙与李丽在生活方面承担了主要的照顾义务,且在二被继承人生病住院期间主要由程龙儿子照顾,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尽善尽孝的良好风气,认定其可以多分遗产。

  法院酌定109万元遗产分配如下:患有小儿麻痹(瘫痪)综合征的女儿继承30万元,程龙儿子继承23万元,承担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女儿继承16万元,其余四个女儿各继承10万元。

  程龙儿子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程龙儿子的再审申请。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审理中有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关于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故赠与需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本案中,程龙儿子仅提交程龙生前的录音,从录音中无法认定程龙具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在案证据仅能证明109万元售房款由程龙儿媳持有,并不等同该款项归其所有。程龙儿子认为程龙已将109万元售房款赠与自己女儿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关于录音录像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录音录像遗嘱,即立遗嘱人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本案中,程龙儿子提交了一份程龙的录音,程龙儿子和儿媳虽在场见证,但均与被继承人程龙有利害关系,不符合担任见证人的条件,且录音遗嘱未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因此,该录音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而被认定为无效。

  关于遗产分配。程龙与李丽在没有订立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进行遗产分配:一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二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适当多分,优先分配。三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具有鼓励性质的不均等分配,以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立烽 郭纯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ycbjs.com/?id=199

分享给朋友:

“男子拿出录音拒与六姐妹共分父母遗产 法院:录音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而无效,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分配” 的相关文章

云南昆明:多元普法模式为妇儿撑起“法治蓝天”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周玉林近年来,昆明市妇联聚焦妇女儿童法治需求,组织发动全市各级妇联“量体裁衣”,多形式、渗透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市妇儿权益保护网持续织密织广,普法成效逐步显现。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至今,昆明市妇联已接访、接听热线3042次,提供维权指导服务2999起,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片…

湖北大冶:彩礼“限高”为爱“减负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这几天,湖北省大冶市陈贵镇南山村村委会副主任纪文杰正着手修订村规民约,其中首要的一条是:本村村民婚事收受彩礼不超过7万元。这是今年3月,30名南山村村民代表在村规民约宣传教育大会上经过商讨,共同表决确定下来的。“从五六年前的一二十万元,到2022年村规民约倡导的不超过8万元…

离婚后,她有权分得土地收益吗?

农村妇女经常在土地权益方面遭受不公平待遇,尤其是离婚、丧偶、改嫁妇女等群体失地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土政策”及“男尊女卑”现象依然困扰基层治理。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巧借村规民约,成功调解一起离异妇女、出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为化解妇女土地权益纠纷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离异妇女为何“失地”…

赠与女儿的钱 父亲能要回来吗?

子女长大成人后,父母出资为孩子买房、支持他们创业。当父母慢慢老去,需要治病、养老或者遭遇子女不孝时,可否向子女索要之前的“出资”?若子女以父母“赠与”为由拒绝返还,父母又该如何在没有借款凭证的情况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判决女儿返还父亲赠与的部分钱款…

离婚纠纷被告身患重疾行动不便 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

“真的谢谢你们,我有脑梗塞,行动不便,真的没想到你们能上门开庭,为我解决了大麻烦。”近日,珙县法院洛表法庭干警赶赴王家镇,就一起离婚纠纷案开展巡回审判,敲响新年巡回审判“第一槌”。 据了解,受理离婚纠纷案后,珙县法院干警根据原告前期提供的被告曾经在云南登记的公民身份号码,跨省前往云南核查其身份…

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第三人有效吗?

【案情】崔某某与高某某于2010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某与叶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并于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向叶某某共转账73万元。同期,叶某某向高某某回转17万元,实际收取56万元。崔某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叶某某返还崔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73万元。叶某某辩称,高某某转给其的部…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