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争议起隔阂 司法调解护亲情
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李郢孜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以法理为基、情理为桥,既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维系了亲子间的情感联结,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据悉,李某与王某此前经法院调解离婚,明确约定婚生子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相应数额抚养费。随着孩子日渐长大,生活、教育等各…
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李郢孜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以法理为基、情理为桥,既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维系了亲子间的情感联结,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据悉,李某与王某此前经法院调解离婚,明确约定婚生子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相应数额抚养费。随着孩子日渐长大,生活、教育等各项开支逐年增加,而李某因自身收入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承担原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双方就抚养费调整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调整抚养费标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敏锐意识到该案并非单纯的抚养费争议,背后牵涉亲子亲情维系与孩子健康成长,若简单一判了之,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不利于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为此,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调解过程中,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开展一对一沟通,耐心倾听各自诉求、细致疏导对立情绪。法官向双方释明《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相关规定,明确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综合考量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既要兼顾一方的经济现状,也不能忽视孩子成长过程中日益增加的生活、教育花销。同时,法官结合类似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始终以孩子健康成长为核心,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在法官的真诚劝导与耐心疏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渐消解,慢慢理解了彼此的难处。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对抚养费数额作出合理调整,李某承诺将定期回家看望孩子、关心孩子成长,王某也表示会积极配合,为父子相处创造良好条件。
作者:朱晓飞、肖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