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解除婚约 法条明晰彩礼返还边界
不少青年男女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仅举办订婚、婚礼便共同生活,一旦感情破裂,彩礼返还极易产生矛盾。近日,朔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法官紧扣司法解释条文审理案件,清晰划分财物属性,作出公平公正判决。双方因女方怀孕且未达法定婚龄,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便依照本地习俗筹办婚事。2024年先后两次给付彩…
不少青年男女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仅举办订婚、婚礼便共同生活,一旦感情破裂,彩礼返还极易产生矛盾。近日,朔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法官紧扣司法解释条文审理案件,清晰划分财物属性,作出公平公正判决。
双方因女方怀孕且未达法定婚龄,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便依照本地习俗筹办婚事。2024年先后两次给付彩礼合计238000元,同时男方购置7000元钻戒、3000元金戒指,另行给付改口费、上下轿钱、岁岁钱、包衣服钱。上述财物均是以缔结婚姻为目标进行赠与。二人共同生活一年九个月并生育一子,后续感情破裂,原告全家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及其父亲全额返还全部钱款与首饰。
结合庭审证据与法律规定,法院逐项进行认定。依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女方父亲实际收取并管控彩礼,因此驳回原告要求女方父亲共同还款的诉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改口费、上下轿钱等礼节性小额礼金,属于婚礼往来馈赠,不属于法定彩礼范畴,无需返还。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当返还彩礼,但双方长期同居、孕育子女,不可机械全额退还。法院综合同居时长、子女抚养、彩礼日常消耗、本地民风,酌定女方返还彩礼44600元。金戒指原告举证不足不予返还,女方当庭自愿归还钻戒,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法官普法提醒:合法婚姻以民政登记为准,酒席仪式不产生婚姻法律效力。彩礼返还需要结合同居、生育情况综合判定,并非未领证就必须全额退还。民众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婚龄要求,依法登记成婚,理性看待彩礼习俗,妥善留存钱款交付凭证,依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来源:朔州市朔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