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家事律师: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张某蓉与李某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基本案情】2025年6月29日下午,张某蓉和李某华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随后李某华情绪激动,掌掴张某蓉。本县公安局于2025年6月29日17时许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责令李某华立即纠正不法行为,严禁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张某蓉于2025年6月30日前往县人民医院及中医院就医,两家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29日下午,张某蓉和李某华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随后李某华情绪激动,掌掴张某蓉。本县公安局于2025年6月29日17时许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责令李某华立即纠正不法行为,严禁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张某蓉于2025年6月30日前往县人民医院及中医院就医,两家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均显示:他人殴打头部后头痛头晕伴视力下降1天,诊断结论为:头部的损伤、眼挫伤。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申请人张某蓉提交的证据显示,张某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一、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华对申请人张某蓉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华骚扰、跟踪、殴打、威胁申请人张某蓉。
【典型意义】
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其典型意义不仅在于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司法保护,更在于通过实践,向社会传递严惩家庭暴力的司法决心。一方面,案例生动诠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并非一纸空文。法院依法、快速地签发保护令,划清了“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的法律红线,震慑了潜在的家庭暴力。另一方面为那些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却不知如何求助的弱势群体,提供了一个看得懂、学得会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