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哺乳期男方可不可以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示,在女性哺乳期中,男方确实无法单方面申请离婚。
然而,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司法部门经过深入调查后确认必须立案审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那么男方仍然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离婚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律条款也明确规定,在女性生育后一年以内或者终止妊娠半年多的特殊时期内,男方无权单方面提出离婚申请;
当然,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是司法机关查明必须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时,这条禁令并不适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妨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妨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