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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律师:温情调解离婚纠纷,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褒联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高效化解夫妻矛盾的同时,全力筑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守护屏障。 原告与被告自由恋爱相识,2014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两名子女。共同生活中,二人因日常琐事频繁争执,夫妻感情逐渐淡化直至破裂,原告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

 近日,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褒联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高效化解夫妻矛盾的同时,全力筑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守护屏障。

  原告与被告自由恋爱相识,2014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两名子女。共同生活中,二人因日常琐事频繁争执,夫妻感情逐渐淡化直至破裂,原告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妥善处理子女抚养、房产分割等事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未机械推进诉讼流程,在深入梳理双方婚姻历程、研判案情时,还关注了两名子女的日常生活与情感需求。经查,原、被告虽因生活矛盾心生隔阂,但均对子女满怀舐犊之情,且财产分割无根本性分歧,具备调解基础。而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有利于双方平和协商子女抚养事宜,为孩子的成长营造安定和谐的环境。

  为帮助双方理性解决矛盾、共同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法官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亲情维系为出发点,分步骤、多轮次开展温情调解。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理念,法官反复向双方释明,离婚后的理性相处、平和沟通是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关键,积极引导二人放下成见,聚焦孩子的成长需求理性协商。

  最终,原、被告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两名子女分别由原、被告各自抚养,双方均依法享有合理探望权,且约定探望过程以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领取调解书时,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与满意。这一结果既化解了家庭纠纷,也为孩子的未来生活提供了清晰、稳定的安排。

  此次调解,是褒联法庭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的生动实践,以柔性司法有效促进了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妥善解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郭亿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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