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情况可判定离婚
首先,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保持合法有效;
其次,如若当事人自愿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再者,若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至无法挽回,包括但不限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因感情问题而导致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等情况;
最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