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时空

深圳婚姻律师:“爸爸”去世后,我为什么不能继承财产?

 案情简介王强和张芳是二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未成年孩子王小强和张小芳。王强和张芳结婚后二人共同生活,王小强随爷爷奶奶生活,张小芳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在外地。不幸的是,两人婚后不到一年,王强因意外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部分公积金存款。王强的父母与张芳在分配遗产时有了分歧,王强的父母及王小强将张芳诉…

 案情简介



王强和张芳是二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未成年孩子王小强和张小芳。王强和张芳结婚后二人共同生活,王小强随爷爷奶奶生活,张小芳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在外地。不幸的是,两人婚后不到一年,王强因意外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部分公积金存款。王强的父母与张芳在分配遗产时有了分歧,王强的父母及王小强将张芳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审理过程中,张芳主张,王强曾与张小芳共同出游,参与了张小芳的日常生活,双方形成了抚养关系,张小芳也应当作为继承人参与分配遗产。如果张小芳无权继承王强的财产,那么王小强没有与王强共同生活,也无权继承。


王强父母辩称,王强常居于本地,未支付过张小芳的生活教育费用,未对张小芳尽到长期的照料和教育,仅至外地探望过张小芳,张小芳没有继承权。


法院裁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强、张芳二人婚姻存续时间较短,张小芳常住外地,未与王强长期一同生活,虽有过互动,但并不足以证明双方已经形成长期稳定的抚养关系,因此张小芳无权继承王强的遗产。王小强作为王强的生子女,享有继承权,不因是否共同生活、有无尽到抚养义务而转移。最终法院认定王强遗产的继承人为王强父母、王小强和张芳。


法官后语



本案中,张小芳是王强的继子女。民法典规定,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本身不直接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除非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抚养教育关系的认定,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为基础,从是否实际进行生活照料、是否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否承担抚养费等因素综合认定。


再婚重组家庭涉及复杂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一旦作为“核心纽带”的家庭成员去世,容易因为财产分配产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继父母子女关系不系于血缘,而系于日复一日的陪伴与付出,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和谐与明晰的权利义务密不可分,法律所规定的抚养与赡养义务,是对这一朴素情感的坚实守护。同时,法律也不排斥继子女对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的赡养。


援引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第十八条 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中继子女受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的事实,人民法院应当以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期间继父母是否实际进行生活照料、是否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否承担抚养费等因素予以认定。


供稿人:曹道清、周小丁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ycbjs.com/?id=250

分享给朋友:

“深圳婚姻律师:“爸爸”去世后,我为什么不能继承财产?” 的相关文章

离异后行使探视权受阻 法院调解化纠纷

探望不随自己生活的子女是人之常情,也是不少离异家庭实现亲子互动的方式。探望权到底该如何行使?哪种方式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近日,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

八旬老人将儿媳、孙女告上法庭,百万赔偿金如何分配?

一意外去世男子的妻女拒绝分配百万赔偿款,丧子之痛又添财产纠纷,八旬老人无奈之下把儿媳、孙女告上了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一老人将遗产留给再婚妻子,断联十几年的子女不愿意了……

多年前,乌鲁木齐市居民魏某离异后再婚,与前妻生育的两个孩子断绝来往。 2021年魏某离世,其两个孩子得知父亲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继母。他们找到继母张某,要求分割父亲的遗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3年3月,张某将继子、继女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魏某所有财产及抚恤金、丧…

夫妻离婚子女若不满两周岁随母亲生活更好

一对青年男女通过网络相识后决定结婚,双方约定走亲访友相互协助、财产债务各自独立,还约定将来要生育两个小孩、如果离婚一人一个。之后,二人不仅办了婚礼,还借助试管技术生育了一个孩子。然而,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往往难以长久,结婚刚满一年,女方便坚决要求离婚。近日,潼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支持了女…

离婚纠纷被告身患重疾行动不便 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诉累

“真的谢谢你们,我有脑梗塞,行动不便,真的没想到你们能上门开庭,为我解决了大麻烦。”近日,珙县法院洛表法庭干警赶赴王家镇,就一起离婚纠纷案开展巡回审判,敲响新年巡回审判“第一槌”。 据了解,受理离婚纠纷案后,珙县法院干警根据原告前期提供的被告曾经在云南登记的公民身份号码,跨省前往云南核查其身份…

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是借贷还是赠与?分手后能返还吗?

每一对恋人都期待着携手共度美好时光,然而,在爱情的温馨与甜蜜中,难免有财物来往。当感情不再,恋人转身变成陌路人,哪些转账是借款?哪些又是赠与呢?近日,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原、被告系恋爱关系。原告小甲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被告小乙向原告借钱,原…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